吴英丈夫周某某被判重婚罪离婚案或于近期开庭
独家|吴英丈夫周某某被判重婚罪离婚案或于近期开庭
来源: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郝成北京报道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吴英丈夫周某某因重婚罪已被判刑。有律师分析认为,这也意味着,在即将开庭审理的吴英与周某某离婚案中,吴英有权向周某某请求损害赔偿。
据了解,周某某于2002年与吴英结婚,2010年与傅某(女)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并分别于2012年、2016年生育二子。吴英在2007年被警方控制后,于2009年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当年5月21日,浙江省高院改判死缓。
作为国内知名案件,吴英案始终备受关注。
吴英刑事案方面,其于2013年提出申诉后,至今未被浙江省高院受理,也未被裁定驳回。吴英还曾对浙江省东阳市政府、东阳市公安局发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后两者在吴英判刑之前即开始处置相关资产违法,但未能获得立案。
媒体报道称,2021年时,吴英发起离婚诉讼,称周某某在没有和她离婚的情况下,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子,双方感情已完全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她与周某某离婚,同时对59794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平均分割。“这被认为是推动资产处置的突破口。”有媒体称。
但记者了解到,该离婚起诉,因诉讼费、取证等原因,吴英曾一度撤诉后又再次起诉。但这一过程,也由此引出周某某涉嫌重婚一事。
相关判决显示,1978年出生的周某某,与吴英系东阳同乡,中专文化。周某某的同案被告人傅某,系1980年生人,东阳人。因涉嫌重婚罪,两人于2021年10月被东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后经东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2年10月重新取保候审。
周某某、傅某于2022年11月被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周某某与吴英于2002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姻关系一直延续至今。2010年,被告人周某某结识傅某,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曾同居生活,并分别于2012年、2016年生育二子。
法院认定,2015年以来,傅某在明知周某某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被告人周某某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抚育孩子。庭审中,二被告人自愿认罪,具有坦白情节,均可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傅某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6月11日,前检察官、知名律师、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周某某系“有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的”,因此法院应准予吴英与周某某离婚。
魏景峰还指出,本案中周某某的重婚罪判决,属于认定的事实,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事实认定的依据。“因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假如因周某某重婚导致调解不成而离婚,吴英丈夫周某某被判重婚罪离婚案或于近期开庭无过错方的吴英还可以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
另据吴英的父亲吴永正透露,吴英诉离婚一案,有望在近期开庭审理。吴英案代理律师吕海波、代理人蔺文财将作为原告方出庭。
(编辑:孟庆伟审核:吴可仲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