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镇图书馆借书规则概述

江湾镇图书馆是一个为市民提供阅读资源和知识交流的重要场所,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资源和维护图书馆秩序,制定了一系列借书规则。以下是江湾镇图书馆的借书规则表及相关说明:

| 序号 | 类别 | 借书证类别 | 借阅期限 | 可续借次数 | 备注 |

|||||||

| 1 | 成人读者 | 普通借书证 | 30天 | 2次 | 超期未还每超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

| 2 | 青少年读者 | 青少年借书证 | 30天 | 2次 | 超期未还每超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

| 3 | 押金读者 | 押金借书证 | 30天 | 2次 | 超期未还每超1天收取0.5元滞纳金,借书期间无权限借阅电子书 |

| 4 | 教师读者 | 教师借书证 | 90天 | 3次 | 超期未还每超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

具体规则说明

普通借书证

适用对象

:年满18周岁的成年读者;

借阅期限

:30天,可续借2次;

超期费用

:超期未还每超过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补办费用

:借书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补办费用10元。

青少年借书证

适用对象

:年龄在1218周岁的青少年读者;

借阅期限

:30天,可续借2次;

超期费用

:超期未还每超过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补办费用

:借书证遗失或损坏需补办,补办费用5元。

押金借书证

适用对象

:需要交纳押金的读者;

借阅期限

:30天,可续借2次;

超期费用

:超期未还每超过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权限说明

:借书期间无权限借阅电子书籍;

押金要求

:办理借书证需要缴纳100元押金,退还押金时需本人持证件到图书馆办理。

教师借书证

适用对象

:在校教职工;

借阅期限

:90天,可续借3次;

超期费用

:超期未还每超过1天收取0.5元滞纳金;

特殊权限

:教师借书证可借阅学科教材并可提前预约热门图书。

温馨提示

请按时归还图书,逾期将影响信用记录并产生滞纳金;

借阅电子书籍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权限;

遗失或损坏借书证件将影响借书权益,及时补办并妥善保管借书证;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规定,请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

通过遵守图书馆的借书规则,我们可以更好地利用图书馆的资源,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感受知识带来的乐趣与力量。祝您阅读愉快!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2760375052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

巧叮

这家伙太懒。。。

  • 暂无未发布任何投稿。